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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Reddit 的 r/immigration 版块,一位网友发帖:“Brother reported my wife to ICE — what now?”(我兄弟把我老婆举报给 ICE——现在怎么办?)
更揪心的是,妻子已是归化公民。OP(楼主)补充:他们已经把兄弟在所有渠道拉黑,这位兄弟长期受物质滥用困扰,刚分手情绪失控,选择以“举报”报复。
这条帖子迅速引爆,评论区从现实应对、法律科普,到家庭伦理与心理边界,形成了一堂“移民安全感课”。
网友最共识的第一步:断联 + 随身证件
点赞最高的建议非常直接:
立刻断绝联系: “cut him out of your life entirely(从生活中彻底切割)”。
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法律常识的“去神秘化”:公民≠ICE管辖对象
多位自称移民律师、移民局工作人员的网友在评论区做了专业纠偏:
ICE(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对“美国公民”无权采取移民执法行动。
“撤销国籍”(Denaturalization)极为罕见,且必须通过联邦法院,通常仅限入籍过程中存在重大欺诈的情形(例如隐瞒严重犯罪记录、提供伪证等)。
“有人打小报告”并不等于会被立案调查。执法机构每天会收到大量出于报复/恶意的“线索”,没有证据支撑的,多半会被快速筛掉。
Real ID、EAD 与“能不能证明身份”
评论区一度围绕 Real ID 与 EAD(就业授权卡)展开了“州规差异引发的长辩论”。总结如下:
Real ID 是“身份识别标准”,不等于“合法身份证明”。
有的州发放 Real ID 时要求合法居留凭证,有的州则允许凭外国护照 + 居住证明办理,不代表持有人是公民或永居。
一位移民律师与一位移民服务官(ISO)都强调:拿 Real ID 不能等同于你有公民/永久居民身份。
EAD 不是“合法身份”本身。
它是工作许可,某些情况下可作为州 ID 的辅助材料,但不能证明你是公民或有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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