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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39非移民身份转换操作全指南

作者张律师,拥有5年大型律所经验,经手过留学生常见的移民问题,其中专精美国境内转身份,身份延期,和境内身份恢复。张律师曾服务过数千位留学生,成功协助过上百位留美人士进行进行境内身份转换操作。期间,也遇到过较为棘手的案例,但总体成功率高达96%。

野火教育特邀张律师分享多年律所工作经验,为需要境内转身份的同学提供保姆级教程,详探I-539表格相关各类问题,转身份操作常见雷区,及避雷方法。

为什么留学生要了解境内转身份?

境内转身份的操作属于留美人士必备知识,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迫于无奈,大部分有长期留美打算的人都将会经历境内转身份的流程。这包括,从学生F-1签到工作H1-B签,从伴侣H-4签证到F-1学生签等等。美国的签证种类繁多,每一项都有自己的权益和限制。如果:

  • 作为非移民,在美国境内期间,你需要改变留美意图 (比如,从只学习到需要在美工作)
  • 你当下持有的非移民身份因不可控的原因面临失效 (比如,H1-B期间失业)
  • 工作或家庭出现变故,但你仍需要留在美国(比如,离婚)

那么,最优最高效的维持留美合法身份的操作,就是向移民局境内转身份申请。

留美路漫漫,提前了解境内转身份的流程,可以成为你在身份面临问题时的杀手锏,为你的留美进程提供最后屏障。

DIY和找律师

大部分的转身份操作,都可以独自进行操作和申请。希望DIY的,可以参考本文操作流程来为自己递交申请。

部分申请人情况较为特殊,需要写解释信向移民局解释为什么需要转身份,或为什么没能及时提交转身份申请等,这时候就最好咨询移民律师。因为虽然法规是不可改变的,但移民局官员在审理所有申请的时候,都拥有“自由裁量权”,也即“有权对申请行使酌处权”。好的移民律师会灵活的帮助申请人善用移民局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申请人的身份问题踩到了本文提及的转身份雷区。

境内转身份的前提条件

申请境内转身份,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

  • 申请非移民身份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保持“合法身份”
  • 申请人的在美历史记录中不应该存在未经授权的就业的经历
  • 申请非移民身份变更的申请人不应该放弃非移民意图
  • 申请转换为F-1身份的申请人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生活费和学费。
  • 不可在B签证身份时开始工作或参加学术课程
  • 转为M-1身份的申请人需要在M-1身份生效前30天一直维持前一个身份有效

另外,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规定,某些非移民不能在美国境内直接递交转身份申请:

  • J-1签证受制于两年回国规定,因此不符合在美国更改为其他非移民身份的资格,只能转为A或G签证身份,除非申请豁免两年规定。
  • M签证身份的职业学生不能转为F签证身份
  • 在签证豁免计划下入境(I-94上标有“W/T”或“W/B”)的申请人人不能在境内更改非移民身份。

境内转身份操作三步走

第一步:准备材料

根据具体身份的不同,转身份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尽相同,除了必备的I-539和I-94表格,还需要准备额外的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身份类别(转为)

材料

独立身份

A(外交官和其他政府官员和雇员)

  • I-566表 (包括美国国务院DOS的PID个人识别码,Part 8-10部分将由机构或者组织填写)
  • DS-2003表-针对任命外国外交官和职业领事官员的通知
  • DS-2004表-针对外国政府雇员任命通知(视情况而定)

B-1/B2 (商务访客或休闲访客)

  • 转身份解释信
  • 回国机票(推荐)
  • B1-国内雇主证明,国外公司邀请信(推荐)
  • B2-旅游计划表(推荐)

F-1(全日制学生)

  • I-20表格-非移民学生资格文件
  • 资产证明(金额要达到I-20要求的第一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 解释信(推荐)
  • 国内房产证明(推荐)

G(外国政府指定的首席常驻代表)

  • I-566表 (包括美国国务院DOS的PID个人识别码,Part 8-10部分将由机构或者组织填写)
  • DS-2003表-针对任命外国外交官和职业领事官员的通知
  • DS-2004表-针对外国政府雇员任命通知(视情况而定)

I(外国媒体代表及家属)

  • 外国媒体聘用组织出具的雇佣证明信,内容包括聘用情况核实雇佣关系,证明申请人是该组织的代表,并写清薪酬和工作内容。

J-1(交流访问者)

  • DS-2019-学校发的交流访问学者的资格证书
  • 资产证明(推荐)

M-1(职业或非学术学生)

  • I-20表格-非移民学生资格文件
  • 资产证明(金额要达到I-20要求的第一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 解释信(推荐)
  • 国内房产证明(推荐)

家属身份

A-3、A 类非移民的随从或仆人以及 A-3 的直系亲属

  • 雇主的 I-94 表格或证明 A 身份的批准通知的副本
  • 雇主的原件
  • 由 DOS 认证的 I-566 表格原件,跨机构请求记录,表明雇主的认可状态

CW-2,CW-1 过渡工人的家属

  • 在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CNMI)合法居留的证据 
  • 申请人与 CW-1 过渡劳工的关系证明
  • 代表 CW-1 过渡劳工提交的 I-129CW 表,北马里亚纳群岛非移民劳工申请表;或者与过渡劳工当前待批申请相关的 I-797 收件通知副本;或者过渡劳工最近的 I-94 表副本;或者显示过渡劳工已获得身份的 I-797 批准通知副本。

主要 E 类非移民的家属

  • 申请人与主要 E 类非移民关系的证据
  • 代表主要 E 类非移民提交的 I-129 表(非移民工人申请表);或者与主要 E 类非移民目前待批的 I-129 表有关的 I-797 收件通知副本;或者主要 E 类非移民的最新 I-94 表副本;或者显示主要 E 类非移民已获得身份的 I-797 批准通知副本

G-5、G 类非移民的随行人员或仆人以及 G-5 的直系亲属

  • 显示 G 身份的雇主 I-94 表或批准通知的副本
  • 雇主信函原件
  • 经DOS认证的 I-566 表原件(机构间申请记录)

H-4,H 类临时工的家属

  • 申请人和H类工人的关系证明文件
  • 代表 H 类临时工提交的 I-129 非移民工人申请表;
    或者与 H 类临时工目前待批的 I-129 表有关的 I-797 收件通知副本;或者H 类临时工的 I-94 表副本;或者显示 H 类临时工已获得身份的 I-797 批准通知副本

L-2,L 类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的家属

  • 申请人与 L 类工人关系证明文件
  • 代表 L 类公司内部调动人员提交的 I-129 非移民工人申请表;与 L 类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目前待批的 I-129 表有关的 I-797 收件通知副本;L 类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的 I-94 表副本;
    或显示 L 类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已获得身份的 I-797 批准通知副本

O-3,O类具有特殊才能或成就的外国人的家属

  • 申请人与 O 类工人关系证明文件
  • 代表 O 类非移民工人提交的 I-129 表(非移民工人申请表);与 O 类非移民工人目前待批的 I-129 申请表有关的 I-797 表收据通知副本;O 类非移民工人的 I-94 表正反面复印件;
    或显示 O 类非移民工人已获得身份的 I-797 表批准通知副本

P-4,P类艺术家、运动员或演艺人员的家属

  • 申请人与 P 类非移民工人关系证明文件
  • 代表 P 类非移民工人提交的 I-129 表(非移民工人申请表);与 P 类非移民工人目前待批的 I-129 申请表有关的 I-797 表收据通知副本;P 类非移民工人 I-94 表的正反面复印件;
    或显示 P 类非移民工人已获得身份的 I-797 表批准通知副本

R-2,R类宗教工作者的家属

  • 每位申请人与 R 宗教工作者关系证明文件
  • 代表 R 宗教工作者提交的 I-129 非移民工作者申请表;
    与 R 宗教工作者目前待批的 I-129 申请表有关的 I-797 表收据通知副本;R 宗教工作者的 I-94 表正反面复印件;或显示 R 宗教工作者已获得身份的 I-797 表批准通知副本

第二步:递交申请

递交渠道对比:

转身份材料递交有两个渠道,一个是通过线上递交,另一个是传统的邮寄方式。目前,除了H1-B持有人转去其他身份时线上递交的通道还存在争议,其他需要填写I-539表格进行身份间的转换基本都可以通过线上递交电子版资料完成。

 

线上递交

邮寄递交

好处

快,适合材料简单,时间紧急的申请人。另外,USCIS官网自设提错功能,填写过程中出现小错误,也能即刻纠错。

比较稳妥和原始的方式,如果材料非常多适合邮寄递交。一般如果案件由律师代理处理,也会选择邮寄递交。

缺点

提交的文件数量和大小收到限制,如果有dependent一起申请,可能需要单独缴费。

如果发生了错误,比如寄错地址,可能会导致整个处理时间的延误,甚至是导致转身份被拒。

递交方式

在USICS官网注册:https://www.uscis.gov/i539online

选择自己的身份类型,完成申请。

邮寄递交

关于所有I-539的寄件地址可以参考:https://www.uscis.gov/i-539-addresses 

关于I-539加急申请的I-907表格寄件地址可以参考:https://www.uscis.gov/forms/all-forms/direct-filing-addresses-for-filing-form-i-907-request-for-premium-processing-for-form-i-765-or-form

 

纸质版I-539表格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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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 (A-Number)  一般是有过EAD卡的人会有的号码(见下图),如果找不到可以留白。

3. USCIS Online Account Number (if any) 如果之前有过USCIS账户的人可以在自己收到的表格中查到,方便USCIS和你之前的Case联系起来,但如果找不到可以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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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Mailing Address 是邮寄材料的地址, U.S. Physical Address是实际居住地址。如果是填电子版,一般USCIS系统会帮助你自动修改地址,如果是纸质版需要自己在下面链接查好自己的地址和ZIP Code,防止寄丢信件。https://tools.usps.com/go/ZipLookupAction_in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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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到16都需要用到I-94。I-94记录哪里找?登录:https://i94.cbp.dhs.gov/I94/#/recent-search,可以找到你的最近的I-94记录,但如果在境内做过转身份,或者延期,可能网站上的I-94是没有更新的,请以你最近收到的USCIS发的Notice上面的I-94为准,因为USCIS和出入境的记录并不会时时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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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orm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 Number 输入第一行Admission (I-94) Record Number.
Passport Number 和 13. Travel Document Number 输入Document Number

14.a. Country of Passport or Travel Document Issuance输入Country of Citizenship,注意即使你的护照是在非母国签发的,也需要输入正确的国籍而不是签发地。比如中国人,但是护照在洛杉矶签发的,也需要输入中国。

14.b. Passport or Travel Document Expiration Date输入在I94上面的护照对应的失效日期,即使是旧的护照已经过期,也需要按照过期的日期填写。

15.a. Current Nonimmigrant Status (e.g. F-1 student, H-4 dependent, etc.)和15.a. Current Nonimmigrant Status (e.g. F-1 student, H-4 dependent, etc.),输入Class of Admission的身份类别和Admit Until Date,如果有境内转身份的更新I94,按照新的身份类别和身份过期日期填写。如果自己所属的身份类别有Grace Period,请按照Grace Period结束日期写,比如F1项目结束后,一般有60天Grace Period;或者H1B结束后,最后一个Paycheck 有60天。

16.Select this box if you were granted Duration of Status (D/S) 这个可以在I-94上找到,一般F-1学生身份都是属于D/S, B-1/B-2都属于有具体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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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家庭成员和你一起转身份,5.a.须选Yes,在5.b.处需要填写包括你在内的一起递交转身份申请的家庭成员数量 。5.b.里提及的Supplement指的是Form l-539A。I-539A是个单独的表格,一起申请的家属需要填写。如果是邮递,需一起提交,如果是线上,需要单独创建账户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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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中:问题1.I/We request that my/our current or requested status be extended until (mm/dd/yyyy): 回答的时候需要谨慎,如果是转为B签,要考虑到转换的时间。之前遇到过申请人在申请的B身份日期结束后,仍然没有收到申请的B签批准,导致最后实际收到批件上面的时间已经过了。应该是 USCIS以为批下来的时间申请人应该已经放弃离境,最后只给了一天。

 

2.a.和2.b的两个问题一般适用于申请家属身份,但基于一份家人已经递交的案件并且得到了USCIS批准结果的申请。举个例子,你的妻子H1-B申请已经通过,你作为伴侣,打算转身份为H4,那么就需要在2.a.处选择Yes,并且2.b.处填写之前你妻子转身份的Receipt Number。

 

3.a.和3.b.的两个问题一般也适用于申请家属身份,但基于一份家人已经递交的案件但是暂时没有得到结果的申请。举个例子,你的妻子H1-B申请已经递交,你作为伴侣,打算转身份为H-4,那么就需要在3.a.处选择Yes,并且2.b.处填写之前你妻子正在进行中的转身份的Receipt Number。

如果问题2或者3任意一个答案是Yes,那么在4和5处需要填写这两个申请的申请人姓名和提交申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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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比较简单,基本都是个人信息。注意护照信息一般是需要填目前有效的护照号码,而不是之前的旧护照。并且永久居住地址需要填母国的地址,尽量和房产证明上的内容保持一致。

 

Part 4下半部分第14题是请申请人回答“是否在上次入境后或者新身份生效后在美国工作过”。不论选择Yes或者No,都需要在Page 7,Part 8,3.a.和3.d.处标记清楚具体的内容。如果选择Yes,请写清楚你的雇主信息,开始和结束工作时间,工作身份,工作地址,每周的薪资,以及这份工作是否被移民局承认。

 

举例:

I was employed at ABC, Inc from January 2, 2023, to January 2, 2024, under an H1B visa. The employer's address is 110 Street, Los Angeles, CA, 11011. My weekly income during this period was XXXX. It'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his employment was specifically authorized by USCIS.

 

如果选择No,请写清楚你的资金从何处来。

 

举例:

I have not been employed since last admitted or granted an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I have sufficient funds to support my stay in the U.S., with $100,000,000.00 in savings in my ABC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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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5 需要勾选,你可以明白英文(I can read and understand English),留下电话和邮箱联系方式,签字即可。如果选择不懂,一般是需要留下协助你完成整个申请表格的代理人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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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部分就是刚刚提到的,如果在Part 4中任意一个问题选了Yes,就需要在这部分做详细解释。但14题即使选择了No,也需要进行补充解释内容,需要写清楚每一个回答的问题对应的位置(见图)。

缴费指南

境内转身份申请的费用包括:

  • I-539的转身份费用分为线上或者线下file,Online Filling Fee是$420美金,纸质版线下Filling Fee是$470美金
  • I-539的Premium Processing的费用是$1,965美金。
  • 如果有额外的Dependents需要一起申请转身份,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建议使用USCIS官方的计算器计算:https://www.uscis.gov/feecalculator
  • 如果需要律师帮助,需要额外付费,通常情况下按小时计算

如何缴纳:

  • 如果是电子版file申请,会在递交申请后自动跳转到缴费页面

如果是纸质版file申请,会需要申请人准备好支票,Money Order或者填写G-1450, Authorization for Credit Card Transactions

第三步:申请结果时间线 & RFE / NOID

在不申请加急服务的情况下,2024年度开始境内转身份平均用时为3个月以上,如选择申请加急服务,通常情况下,可于30日内得到USCIS的回复,注意如果需要特殊情况,比如RFE或者NOID,实际时间会有所差异。

移民局的回复四种:

  • Approved: I-539 转身份申请通过。收到这样的通知,你可以用新身份在美继续生活。未来的身份维持也要依照新身份对应的移民要求来执行。
  • RFE:补件要求。可以理解为USCIS的官员想给你发批准信,但是需要更多材料证明他们的想法是正确的。只要材料补全,通过率非常高。但切不可懈怠,如果没有好好准备补件,可能会再收到RFE,NOID或者拒信。
  • NOID: 移民局有意拒绝你的申请,但在发出正式拒绝前,再给你一个机会。收到NOID之后,尽快找移民律师咨询,因为先收到NOID后再收到拒信的概率远高过RFE。
  • Deny: I-539转身份申请失败。通常会列出最后可留美的时间,你需要在此节点之前离境,否则将被视为非法滞留,如果觉得被拒绝的原因是有争议的,可以选择File一个Motion,移民局会在拒绝信上给出指示。

 

身份转换失败常见原因及排雷指南

雷区一:90天规则 

什么是90天规则

部分人入境美国一段时间后,会改变来美意图。比如,本来是持B签来旅游的,但是来了以后觉得美国教育系统非常不错,萌生了想要留下来读书的意图。人们改变意图或人生计划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入境后改变来美意图,并不能成为直接判定这些人在申请签证或入境回答问题时有意撒谎隐瞒真实意图的凭证。但移民局又非常强调来美意图要和入境时持有的签证类别挂钩,因此制定了90天规则。90天规则,作为一种时间框架,可以帮助移民局官员更好的判别境内转身份的申请人,当初入境美国的时,是否存在有意隐瞒来美真实意图。

官方的解释是:

“持有非移民签证的外籍人士,应当避免在入境90天内做出与入境陈述目的不一致的行为,或者提交境内转身份申请。”

转身份的时间节点很重要:

  • 入境后30天内提交转身份申请:大概率会被评判为入境时隐瞒了真实来美意图,转身份被拒可能性很大。
  • 入境后30-60天提交转身份申请:灰色地带,转身份被拒可能性较高,但如有合理解释,仍可通过。
  • 入境后超过90天提交转身份申请:不会被判定为入境时隐瞒来美真实意图,转身份成功率很高。

*有关90天规则具体细节,可参考:https://fam.state.gov/fam/09FAM/09FAM030209.html 

*部分可以有多重意图的非移民类型签证是不受此条规则限制的,比如常见的O1,H1B,或者L1等,你需要的非移民身份是否会受限制,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案例分享-小A

小C打算来美旅游,精心策划了自己的行程,甚至在去签签证前,就已经买好了机票,定好了酒店。因此,签证官对小C来美旅游的意图毫不质疑。小C秒过B签,并持B签成功入境美国。

在美旅游的日子里,小C联系上了自己的中学同学。中学同学,中学毕业后就来美读书,对当地很了解,带着小C到处游玩。也带他去了自己的学校,给小C讲述了自己在美学习的经历。小C听后颇为心动,也想拿个美国文凭。行动力极强的小C说干就干,在同学的帮助下,小C给美国某高校提交了申请,并成功拿到录取。小C明白B签是不能在美读书的,所以他随即开始了境内转身份的申请,觉得这样应该比回国面签F-1学生签更高效。

在提交了转身份申请后不久,小C就收到了移民局的RFE信函(Request for Evidence),要求他提供“首次联系学校的日期”证明。面对这一情况,小C找到张律师。

由于小C所提供的证明信上显示的“首次联系学校日期”是在他入境后的第65天(违背了90天规则),张律师建议他需要认真对待RFE,给移民局写解释信。在张律师的辅导下,小C在解释信中坦诚自己最初联系学校的时间确实在入境后90天内。但是,他也强调,最初的签证初衷确实是为了旅游,无论签证还是入境,都没有刻意隐瞒来美意图。他提供了自己签B签是的行程计划,提前预订了很多地方的酒店和门票的凭证,并详述了自己人生计划改变的过程,及为什么选择要立刻入学,而不是先回国再签F-1,重新入境美国入学。最终,通过了RFE,成功的从游客变成了学生。

 

雷区二:有非法打工记录 

如何定义非法打工

在美国未获得工作授权的非移民从事任何工作,无论是否有偿,都属于非法打工行为。一旦有了非法打工的记录,无论是做境内身份恢复还是境内转身份申请,成功率都很低。通常情况下:

  • 如果申请人在美打工期间,并没有填写过SSN,也没有在雇主的Payroll上留下记录,那么,无论这段工作经历合法与否,一般都不会有记录。
  • 如果申请人在美打工期间,向雇主提供过SSN,但是没有拿过报酬,或总报酬少于$600美金(比如,小心在Uber上注册了成为了司机,填写了自己的SSN,但实际上并没有去做这个工作,也没有拿到过报酬),这种情况,或许需要写解释信但不需要过多担心。
  • 如果申请人在美打工期间,向雇主提供过SSN,也拿到了超过$600美金的薪酬,但后来发现自己工作身份不合规,涉嫌非法工作,即便不是有意的,情况也较为棘手。为了确保转身份申请能成功及此后移民记录的清白,可以考虑尝试联系之前雇主,询问是否可以在返还薪酬的情况下,销掉之前的工作记录。即使不能,也建议退还报酬给雇主。

有关在美非法打工的详细定义及具体后果,可查看:https://www.law.cornell.edu/cfr/text/8/214.1#:~:text=A%20nonimmigrant%20who%20is%20permitted,(f)%20False%20information.

案例分享-小B

学生小D,在读书期间提交了CPT(Curriculum Practice Training)工作许可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了自己想要开始校外暑期实习的时间。小D在填写的开始日期之前,都没有收到来自学校国际事务办公室的通知,就默认自己材料齐全,可以按照报备的时间开始工作。但在工作了整整三个月后,才发现这期间学校曾给他发过邮件,指他的CPT申请材料不齐全,无法给他发CPT授权。小D十分震惊,但他认为诚实最重要:所以,他找到了雇主,坦诚交代了自己的情况,表示想要退换所得工资。但由于雇主不太了解移民法,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小D已经工作了,又回来说“自己其实不能工作”,觉得这种操作十分奇怪,所以拒绝了小D。

毕业后,由于小D暂时没有找到工作,但又希望能够继续留在美国,就想靠提交境内转身份的申请,将身份从F-1转成B签,留美继续找机会。但考虑到自己曾有过上述“黑历史”,他找到了张律师。

张律师在了解情况后,为他撰写了一封解释信,附上了小D与学校国际事务办公室之间的邮件往来记录。这些邮件显示,学校从未明确告知小D必须在获得CPT的I-20后才能开始工作。此外,解释信还包括了小D和雇主之间的沟通记录,证明雇主当时也不知情小D没有工作许可。最终,小D的境内F-1转B-1申请在没有RFE的情况下,获批。

 

雷区三:未维持有效身份 

如何算成功维持了有效身份?

根据美国移民局关于身份转换的基本要求,在提交身份转换申请之前,必须确保当前的身份状态。那么需要维持身份状态到何时呢?理想情况下,前一个身份需要一直维持到新身份生效。现实中,部分转身份的案子,只要申请人在前一个身份未到期前,成功提交了境内转身份的申请,就可以合法留美等待结果了。

既然后者也是合法的,为什么还要强调最好前一个身份能一直维持到新身份生效?因为虽然在美国境内等待转身份结果是合法的,但如果等来的结果是被拒,那么从前一个身份失效的当天到申请人最终离美的这段日子,就会被移民局判定为“无身份状态”(Out of Status)。有这样的记录,未来或影响申请人的其他移民或非移民类身份的申请。

除此之外,针对不同类别的境内转身份申请,移民局也有相对应的详细的规则。比如,国土安全局明确提到,其他身份转为M-1是需要将之前的身份维持到M-1项目开始日期前30天的(也即“Bridge the Gap”)。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身份在M-1项目开始前30天已经到期,在递交转身份申请的同时,你还需要同步提交现对有身份延长的申请。如现有身份不设延长申请,你需要暂时转为其他身份,才算“成功维持在美合法有效身份”。比如:

  • B-1转M-1:申请人的B-1签证将于1月20日到期,但是申请的M-1身份I-20上项目开始日期是6月1日,那么申请人就必须将B-1签证维持到项目开始日期前30天,即5月2日。随意在提交B-1转M-1的I-539表格的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同步递交B-1的延期申请。如果由于移民局审核速度太慢,导致申请人在M-1项目开始后,转身份的申请还没有被批下来,那么申请人就需要联系学校,申请延迟入学,更新I-20上面的项目开始日期,并且做好准备再次递交B-1延期的申请,一直到M-1身份批下来。
  • B-1转F-1:申请人的B-1签证将于1月20日到期,但是申请的F-1身份I-20上项目开始日期是6月1日,因为转F-1现在已经不需要“Bridge the Gap”,所以只要申请人在1月20前递交B-1转F-1的申请,就可以合法留美。

在USCIS给出的I-539操作指南中,明确指出符合以下五种情况是可以有机会在之前身份过期后的情况下递交转身份申请:

  • 延误是由于您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引起的;
  • 延误的时间是合理的;
  • 您没有其他违反您的身份的行为;
  • 您仍然是一名真实的非移民;
  • 您没有进入遣返程序。

案例分享-小C

小E是H1-B持有人,但惨遭裁员。他希望转为F-1学生身份,继续留在美国。虽然在转身份前提交了学校的申请,但迟迟未收到录取结果,导致H1-B宽限期用完,身份失效。身份失效后两周内,小E收到了学校的I-20,并迅速提交了境内H-1B转F-1的申请。

申请递交后不久,小E就收到了RFE,移民局质疑他转身份期间未能合法维持前一个身份,即他的H1-B身份。

在审核小E的申请材料和RFE文件后,张律师建议申请人提供与学校初次联系的时间证明,以及与学校沟通的全部文件,突显学校未能及时提供录取结果的情况等非小E主观因素导致的申请滞后原因,并协助小E罗列了整个时间线。在解释信中,张律师详细阐述了小E无法在H1-B宽限期结束前提交转身份申请的不可抗力情况,并附上了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张律师还强调了小E在被裁员后的紧急情况,和他曾经一度抑郁等医疗证明,来解释他为何无法在H1-B 60天宽限期内完成转身份申请的流程。最终,小E的转身份申请被批准,成功获得了新的身份。

 

雷区四:移民倾向

如何判定“非移民倾向”

如果移民局认为更改身份的申请意图刻意,申请人没有合理的原因继续留美,递交申请只是为了拖延在美逗留时间的时候,移民局会以申请人有非法移民倾向,而拒绝申请人的境内转身份申请。

I-539表格里有三个问题涉及到移民倾向,包括询问申请人是否递交过I-485等表格。这些问题可以帮助移民局初步排查申请人的移民意图。假如任何一个问题选择了Yes,可能会触发USCIS的“特别检查”。但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已经进入Perm,I-140, I-485阶段就完全没有可能转为其他非移民身份。

File I-140和I-485的行为算是有了移民意图,因此申请人在进行身份转换时,会变得非常困难,但并不是完全没有成功的机会。2023年底最新的USCIS文件放宽了对“非移民倾向”的定义,不认定递交过I-140就完全等于有移民倾向。

案例分享-小D

小F是H1-B持有人,失业后,他选择就回校读新的项目,希望通过境内转为F-1身份来延长在美国的逗留时间。在转身份的过程中,小F并未主动承认自己多年前,曾提交过移民请愿(I-140表格),也未提供任何I-140的相关材料。令人意外的是,他并没有收到美国移民局(USCIS)关于移民意图的任何要求补充材料(RFE)文件,最终成功获得批准。虽然这种做法是有风险的,但小F却顺利通过了审批过程。

小F找到张律师的时候,张律师曾明确指出,他不主动报备自己身份的弊端和隐患。并告知他,曾经递交I-140并不代表无法再申请F-1,但是申请人还是选择了隐瞒过往。

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的因素和审批过程。小F的成功案例为我们展示了即使在一些情况下存在风险,仍有可能通过审批,USCIS处理案子是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不能以一概全。

 

雷区五:没有经济能力

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是非移民转身份比较重要的一点,尤其是转为F-1的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除了流动资金外,股票、房产等都可以作为经济能力的证明。如果申请人年纪尚轻,没有资产,代替方式就是提交家人的资金证明。但如果经济能力的确不足,建议可以考虑转为B-1身份,因为B-1对资金要求比F-1学生身份低很多。

 

雷区六:有犯罪记录

如果申请人曾在美国被捕或被判有罪,即使指控被撤销或被无罪释放,也需要选择Yes,并且提供有关逮捕和审判结果的更多详细信息。被逮捕或被控有罪本身就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如果没有妥善解决,会导致当下的身份直接失效。但如果并未构成严重后果,只是留下了一段警告记录,还是有机会转成其他身份的。如果是在其他国家被捕或被判有罪,需要看之前国家的记录是否会同步到美国。

如果有过犯罪记录,首先要在I-539表格的这个问题中诚实的选择Yes。并且在后面详细的写清楚这段犯罪历史的原因,判决结果以及自己之后的变化。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会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后,从犯罪记录中找出申请人可以为自己辩解的点,并且扩展发挥。USCIS的官员在审核材料时,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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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转身份常见问题 Q&A

材料准备相关问题

 

Q: 哪些材料必须提交?

A: 除了每种身份必须准备的材料之外,如果对转身份有辅助帮助的文件也建议提交。比如从旅游签转成学生签证,除了必须的I-20,也建议提交转身份的解释信,学校录取信已经国内的房产证明,在美国的居住地址的证明,如水电煤气账单等。

 

Q: 转身份的解释信应该包含哪几点?

A: 建议包含你现在的身份类型已经要转为的身份类型,转身份的原因,以及附件中所有材料的大概介绍。

 

Q: 翻译件有什么要求呢?可以自己翻译吗?

A: 所有非英语语言文件都需要找正规的有认证的翻译机构翻译为英语语言。

 

递交申请相关问题

Q: 已经有一个转身份在pending中,还可以递交另一份转身份吗?

A: 可以的,在I-539表Part 3中写清楚正在Pending的Case的信息即可。

 

Q: 转身份期间还需要维持我之前的身份状态吗?

A: 分情况,但是建议转身份期间维持之前身份状态有效,因为如果转身份被拒,是从之前身份过期那天开始算滞留时间。

 

Q: I-539表格申请待处理期间,我可以旅行吗?

A: 境内可以,但是转身份期间离境的话意味着自动放弃转身份申请。

 

Q: 给移民局客服电话如何快速转人工?

A: USCIS联系电话是800-375-5283,接通后需要先和机器人对话,当提到"I can understand complete sentences, so tell me, how can I help you"的时候,回复”Info Pass“直接转人工通话,但是大概会需要等15-30分钟左右才可以接通人工。自动接通的是一号线,可以提供一些常规问题的答案,如果需要更多的权限处理你的问题,可以请求转接到二号线,请求帮助。

 

Q: 移民局人工客服可以做什么?

A: 查询案件进展,更改地址,重新约指纹等,但是涉及到具体的材料审核和处理他们无法提供协助。

 

Q: 境内转身份和境外签证的区别是?

A: 境内转身份转的是身份而不是签证,之后出境还是需要重新签证。

 

关于递交申请后的Q&A

 

Q: 转身份要多长时间?

A: 转身份目前的处理时间在移民局收到文件发了Receipt后3个月起步,但USCIS对部分转身份类型推出了加急申请选择(Premium Process),加急申请的审查文件时间是30天,但如果期间收到了RFE,可能会停止计时,补交RFE材料后,再恢复30天计时。

 

Q: I-539表格填错了怎么办?

A: I-539表格填错了可能会有2种结果,大概率USCIS的官员会给申请人开一份RFE,并且要求你补充说明。如果不影响整体申请,小概率会被认为是常识性错误,不影响发转身份申请结果。一旦填错,建议不要联系USCIS修改或者撤回申请,Process时间会比较长。也不需要打电话给USCIS客服,他们不能帮你修改任何文件。

如果已经填错了,可以考虑以下选择:如果此时您仍保持之前的身份,可以重新File一份正确的申请,并且在Statement里写清楚之前的问题。如果之前的身份已经失效,建议等待,看看是否会收到 RFE(可能性不大),或者您可以file a motion,但这一过程需要很长时间,需要移民律师的协助。

 

Q: 错过打指纹的日期怎么办?

A: 2023年10月1日之后递交I-539的申请人,不需要缴纳生物识别费用,但如果特殊情况被安排了生物识别预约,并且错过了预约,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发现是可以补救的,可以直接去附近的ASC打指纹,如果超过15个工作日,ASC不一定会允许,建议给USCIS的客服打电话重新预约,如果因为过期时间太长不允许重新预约,可以尝试换个客服重新打电话,问到错过打指纹的原因建议说没有收到通知信件。

 

Q: 递交 I-539后,多久可以收到Receipt Notice?

A: 如果是电子版,一般是file之后72小时会变成Case Received的状态。如果是纸质版,取决于file的快递类型和USCIS办公点的处理时间,一般是需要5-15个工作日,如果超出15个工作日,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邮寄了错误的地址。

 

Q: 拿到I-797 approval notice可以出境吗?

A: 可以,但是回来的时候,需要重新签证。I-797 approval notice只能证明在境内有合法的身份,但是出入境需要有有效的美国签证。

 

Q: 转身份被拒怎么办?

A: 如果在转身份期间一直保持合法身份,即使转身份申请被拒,也可以继续保持目前的身份。但如果在转身份期间没有保持合法身份,如果更改身份申请被拒,可能需要立即离境,并且在美国滞留日期从之前身份失效后开始计算。

 

Q: 没收到 USCIS 的 I-797 批准通知怎么办?

A: 如果Case Status已经显示Approve,但是在10-15个工作日仍然没有收到I-797 Approval Notice,可能是信件丢失,可以给移民局客服打电话要求重新寄送。

 

Q: 转身份被拒后可以申请Re-Open吗?有多久宽限期?

A: 转身份被拒后一般是没有宽限期的,如果没有维持好之前的身份,转身份失败后需要立即离境。但是一般拒信上会写这个结果是否支持上诉。或者如果不同意本决定,有更多证据表明本决定不正确,可以填写 I-290B 表(File a Motion),提出重新审理动议或重新考虑动议。

 

Q: 转为F-1,是否提交身份转换申请就可以开始上课?

A: 取决于当下的身份是否可以允许读书,而不是未来的身份。比如当下是B签证,是不允许开始读书的,但如果是H1B,L相关的签证,是可以选择先开始Part time读书,具体也需要看申请的学校要求。

 

Q: 转身份为F-1过程中,项目开始日期已经到了,应该怎么办?

A: 可以在新项目开始前15天联系学校选择延迟到下一个学期入学,并且保持现有的SEVIS不变,将更新后的I-20发给USCIS备案。

 

Q: 转身份为F-1可以加急处理吗?需要多久?

A: 可以选择加急处理,加急申请后30天内你的申请会被Review,但是不一定会出结果,如果期间被RFE或者NOID,30天停止计算。

 

Q: 之前又被USCIS RFE或者Deny/Reject过,会影响我的COS申请吗?

A: 可能会的,需要具体评估被拒的原因,来准备之后的转身份申请。

 

RFE相关的Q&A

 

Q: 通常其他身份到F1转身份被RFE的原因是哪几项呢?

A: 一般来说是补充资产证明,需要文件证明学术轨迹符合常理,国内的永久居住证明或者之前在美国维持合法身份的证明。

 

Q: 什么情况下容易被RFE?

A: 最好的办法是第一次就递交一份有条理且完整的申请,从而完全避免收到 RFE。如果严格遵守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的申请说明并包含所有要求的文件,应该可以避免收到 RFE。不仅需要移民局建议提交的所有文件,还需要提供全部的翻译件(如需)。

 

Q: 比较好解决的RFE的几个类型?

A: 资产证明,个人信息相关的文件是比较好准备的,只要是真实的就可以。

 

Q: 比较难解决的RFE的几个类型?

A: 如果踩了之前的雷区而被RFE的话,就比较难解决了。或者如果需要证明维持了之前的身份也是比较有挑战的,USCIS可能对你之前保持身份持怀疑态度,需要好好准备一下相关文件。

 

Q: RFE的材料全部准备全是否可能被拒?

A: 大概率不会,除非你准备的材料不是USCIS需要的,或者没有打消移民局的疑虑。

 

Q: RFE材料如果提供不出来怎么办?

A: 如果提供不出来建议找其他的文件代替一下,并且解释一下无法提供需要的文件的原因。

 

Q: 被RFE的概率和提交的USCIS center有无关联?

A: 一般没有太大关系。但如果选择转身份加急,USCIS需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结果,如果Case数量太多,很可能USCIS故意给申请人发RFE,拖延处理时间。

 

Q: B签入境美国后填写转身份申请发现找不到I-94记录?

A: 可以在https://i94.cbp.dhs.gov/I94/#/recent-search 找到I-94记录,如果更新过护照,需要新旧护照都下载I-94。

 

Q: B身份马上过期,但邮寄延期尚未签收,需要再重新递交一次吗?

A: 不需要重新递交,但建议保存好邮寄证明,并电话到USCIS官方查询800-375-5283。

 

Q: I-94 过期或延期被拒,在美国逾期或非法滞留的后果是什么呢?

A: 可能会导致之后入境美国受到影响。

 

其他常见问题

 

Q: 转为F-1学生身份,学校开学日期是否应该选择在我身份到期之前呢?

A: 这个涉及到一个"Bridge the Gap", 目前转为F-1身份是不需要“Bridge the Gap”,也就意味着在从其他身份递交转F1身份申请后,就可以开始合法在美国居留,并不需要在身份转换期间维持之前的身份,但是假如在项目开始日期之前15天还没有收到F-1批准通知,建议和学校联系推迟到下一个学期开学,并且给USCIS提供更新版的I-20。

 

Q: H1B失业/到期后转B签和F签的区别?

A: 转B的话优点是后面不用交学费,但是缺点是转身份的时间不受把控,短的话一个月,长的话可能需要长达8, 9个月,转身份期间身份pending状态,不灵活。转F1的优点是可以加急,你变成了F1之后,如果找到工作可以转回H1B,找不到就先读书,并且之后在美国的时间没有限制,只要一直读书就可以一直维持F1身份,但缺点是后面F1批了需要入学交学费。

 

Q: 曾经提交过,或刚提交的I-140已获批,还可以转学生签证吗?

A: 可以的,需要更有说服力的在解释信里解释你对学习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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